王熙凤的高利贷

王熙凤的高利贷

否认曾经 2025-03-10 科技报 11 次浏览 0个评论

【编者按】

《命若朝霜:〈红楼梦〉里的法律、社会与女性》从法律社会史角度解读《红楼梦》,聚焦十二位(类)女性角色,对应十二个清代法制问题,整理与《红楼梦》中事件类似的清代司法案例,剖析清代女性困境的制度性原因,考察了清代性别、家庭、法律、政治间的互动与演变。作者综合多重视角,立足“法学与文学”研究路径,聚焦人口拐卖、生育、财产分配、官员考核等社会议题,分析了《红楼梦》作者及书内女性角色如何受到当时礼教与法律的限制、如何做出反抗与批判,展示了清代法律与社会的风貌。本文摘自该书,澎湃新闻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授权发布。

《红楼梦》第十五回写到,馒头庵的住持静虚给王熙凤当了启蒙老师,王熙凤在她的唆使之下,利用贾琏的名义给长安节度使云光打了招呼,干预了长安县守备和张财主家的退婚官司,就收了张家的三千两谢礼。这钱来得太容易了,她一下子尝到了甜头,以后再有这样的事就来者不拒了。按照大清律,王熙凤这样的行为属于教唆词讼,是清代一直大加打击的干扰诉讼行为,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。但是她自恃娘家婆家势力大,没人敢到官府去告她,也就根本没有顾忌。鲍二家的自杀以后,鲍二家的亲戚表示要到官府去告,王熙凤又表示不愿拿钱打点他们,让他们去告,告不成她要反告他们“以尸讹诈”。王熙凤虽然不识多少字没多少文化,但是对这些衙门里的事却很清楚,她属于后天学习能力很强的人,而且是通过社会实践来学习。她家里有人做大官,可能经常有人为了官司来打点她家,她就学到了不少衙门里的门道,成了一个无师自通的讼棍。估计在张金哥的退婚官司之后,她没少弄过这样的事,也给自己捞了不少私房钱。

不过这些事,即便她不在荣国府里管家她也是敢弄的,她有做大官的公公和叔叔,老公也是不大不小一个官,日常迎来送往也没少认识各种做官的人,人脉资源很丰富,干预几起官司对她来说不算什么难事。她就算没做荣国府的管家,弄这些事也能给自己攒下不少私房钱。她做了荣国府的管家之后,又能给自己创造一些新的财源。

王熙凤总管荣国府的权限中最重要的是人事权和财政权,首先是人事权。什么差派什么人去干,什么位置空出来了该谁替补,她都是能话事的,一般情况下贾琏和王夫人也都不会否决她做的决定。她还是很有气度的,能识人用人,但是她眼太高了,能被她看上的没几个人,其他的人在她眼里都是庸碌之辈,那要派差给谁要把好位置给谁,她怎么决定呢?在这一点上她和古今的贪官没什么区别,看谁会奉承,看谁给她送过礼。

《红楼梦》第三十六回写金钏儿死后,王熙凤忽然发现有几家仆人经常来给她请安送东西。她还没搞明白这些人图什么,到了晚间就问平儿:“这几家人不大管我的事,为什么忽然这么和我贴近?”平儿冷笑道:“奶奶连这个都想不起来了?我猜他们的女儿都必是太太房里的丫头,如今太太房里有四个大的,一个月一两银子的分例,下剩的都是一个月几百钱。如今金钏儿死了,必定他们要弄这两银子的巧宗儿呢。”凤姐听了这话什么反应呢?她说:“我看这些人也太不知足,钱也赚够了,苦事情又侵不着,弄个丫头搪塞着身子也就罢了,又还想这个。也罢了,他们几家的钱容易也不能花到我跟前,这是他们自寻的,送什么来,我就收什么,横竖我有主意。”原来这个位置该给谁她已经有主意了,这些人她很看不起,送也白送。她下了这个决心,就把这事拖着,要等这些人把东西送足了,再找机会禀报王夫人安排这个位置。

在这出闹剧中,双方的形象都很丑陋。可见荣国府里的奴仆们为了谋好差送礼是常态,也可见凤姐对送礼是来者不拒的。那凤姐到底想安排谁呢?书里没有明说,可能另有她中意的人选,至于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中她的意,应该也是会奉承或者比这些送礼的更有背景吧。那既然不想用这些人,还要拖着让他们把礼送足,这心态真是很不厚道,如果说送礼的是小人,王熙凤这样处理也显得心理很阴暗。用现在的话说,如果哪个贪官是这样的,这就很没底线,只拿人钱财不给人办事,受贿都不讲受贿的游戏规则。不过后来王夫人没有同意再在金钏儿这个位置上安排人,而是让金钏儿的妹妹玉钏儿吃了双份月钱。送的人都白送了,王熙凤想安排的人也没有安排上,但她还是赚的,因为收了几家人的好多礼物。

《红楼梦》第二十四回写到,贾琏的族侄贾芸见大观园建成后贾府里多了不少工程,就来求贾琏给他安排个差事。贾琏说刚有一件好差,王熙凤再三要求就安排给贾芹了,还承诺了等以后园里有栽种花木的工程出来就安排给贾芸。贾琏这话可能是推诿之词,他很怕王熙凤,很多事说了都不算,帮不上忙,但他透露了关键的信息,王熙凤说安排给谁就能安排给谁。贾芸是个明白人,很快就上道了,他想去给王熙凤送礼,就去找他的舅舅香料铺店主卜世仁,想赊些冰片麝香,卜世仁埋汰了他一通不愿意帮忙。贾芸的邻居倪二是个放高利贷的,人很仗义,听说了他的难处,就不要利钱借了他一些银子,让他去买礼物。贾芸买了可能价值八两银子的冰片麝香,去给王熙凤请安,他很会说话,编出一通理由说无意中得了冰片麝香:“若说送人,也没个人配使这些,……想来想去,只孝顺婶子一个人才合式,方不算遭塌这东西。”贾芸的行贿很成功,一来话说的人爱听,二来理由编得巧妙,看上去都不是行贿。王熙凤听了他的话很受用,贾芸第二天又去恳求,她就说看在你叔叔的分上就安排你去种树吧。这俩人都是超会说话的人,一个说自己不是行贿,一个说我照顾你也不是因为受贿,把行贿和受贿都弄得像艺术。贾府族人众多,旁支偏房的很多人家都已经没落了,有些甚至很穷困。贾芸家中并不宽裕,他看了亲舅舅的势利眼费了千辛万苦才借到了钱准备了合适的礼物,成功谋到了种树的差事,马上就领到了二百两银子。

贾芸种树的小插曲透露了很多信息,贾府里当差的人都是有好处可得的,好处应该还很大,要谋到这些差事是必须送礼的。这是很多年以来的陈规陋俗,不是轻易就能革除的。王熙凤在荣国府里总管,也是安于收受贿赂和陋规的。

除了受贿和收取陋规,王熙凤还有额外的生财之道。贾府里的人,上至各级主子,下至丫鬟小厮和家庙里的小和尚、小尼姑,都是要领月钱的,就是每个月的零花钱。贾母和王夫人每月二十两,李纨守寡得到特别照顾,本来应该是十两,贾母后来又给她涨到二十两,王熙凤是已婚主子,是每月四两,迎春、探春等未婚的姑娘是每月二两。荣国府的月钱是王熙凤负责发放的,可是她经常不按时发放。《红楼梦》里多次写到,王熙凤拖着发月钱的日子是因为她拿这些钱去放私债了。

《红楼梦》第十六回写到,凤姐的仆人旺儿媳妇来给王熙凤送利钱来,这时正好贾琏在家,平儿就编了个谎遮掩过去了。第三十九回写到,袭人问起怎么这个月的月钱连贾母和王夫人都还没有发,平儿就悄悄告诉了她原因:“这个月的月钱,我们奶奶早已支了,放给人使呢。等别处的利钱收了来,凑齐了才放呢。因为是你,我才告诉你,你可不许告诉一个人去。”

原来王熙凤每个月都提前把荣国府里所有人的月钱支领了,放贷放出去了,等着利钱收足了,她这才把钱收回来给大家发月钱。那她为什么要这样操作呢?

学者刘秋根指出,明清时候放高利贷的风气很盛,很多文武官员、宗室、外戚、勋臣、内臣等都从事此类经营。清政府对放私债的利率一直有严格的法律规范,但还是不能刹住这股风气,很多放贷的人都想出了办法规避法律。《大清律例》中有一条罪名“违禁取利”:

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,每月取利,并不得过三分。年月虽多,不过一本一利。违者,笞四十。以余利计赃重(于笞四十)者,坐赃论。罪止杖一百。(《大清律例·户律·钱债·违禁取利》)

这条法律明确规定了放私债的利率上限,每月不能超过三分,如果是放债一百两,每月利钱不能超过三两。如果放债时间长了,利息的最高数额不能超过本金。违者笞刑四十。如果利滚利导致利息超过了本金,以坐赃(贪污)论处,最高刑罚杖一百。《大清律例》的官方注释解释了“一本一利”:“如借银一两,按每月三分取利,积至三十三个月以外,则利钱已满一两,与本相当,是谓一本一利,虽年月之多,不得复照三分算利,即五年、十年,亦止还一本一利。”每月收三分利息,收了三十三个月,利息就跟本金一样了,以后就不能再收利息了,再收就犯法了,哪怕放债放了五年十年,利息也不能超过本金。

这条法律的立法意图是好的,是为了限制放贷的人牟取暴利,规定似乎也很实在,但实际上很容易被规避。放贷的人可以到利息达到本金数额的时候就把本钱收回来,过段再放出去,这样就不能说他放的贷超过“一本一利”了。

《红楼梦》里多次提到王熙凤拖着不发月钱放贷的事,她应该是这样操作的:每个月提前把月钱都领出来放贷出去,等到利息收足了,她就收回来把月钱给大家发了。这应该就是为了规避“一本一利”的法律限制,这可能也是当时社会很多放私债的人的常用手法。《红楼梦》第三十九回写平儿跟袭人偷偷揭发过,王熙凤用众人的月钱和自己的私房钱一起去放债,每年的利钱是上千两银子。这些利息又都成了她的私房钱,下一次放的时候她的本金就增加了。

王熙凤每个月的正式收入就是四两银子,她和贾琏的小家庭每个月的正式收入就是一二十两银子,她曾经跟贾琏算过账,这些钱根本都不够用。教唆词讼的大钱她挣,一次就收三千两。放私债的利息她也挣,一年的利息是上千两银子。仆人晚辈们送礼的小钱她收,贾芸给她送了点香料也就值八两银子,她也很高兴地收了等着端午节时用,想谋金钏儿那个空缺的仆人们送的礼应该不会值太多钱,估计也就值几两银子,她也乐于收下还拖着不表态要让他们不停地送。确实,她的开销很多,有时候王夫人有事要用钱找她要她不能不出,贾琏需要用钱她也不能不出,大观园的众姊妹们要开诗社也来找她要钱,宫里的太监有时候也来打秋风一张口就要二百两。这些开销并不全是为了她私人的。她有她的难处,荣国府人口众多开支浩繁,不善经营,日渐入不敷出,她得想办法多攒点钱来应付各路人的需求,她是个极要强极要面子的人,绝不能让人小看她的能力。当然,也不能说她很高尚就没有私心,她就是生性贪财,不给自己多捞点是不可能的。贾琏夫妇在荣国府里是晚辈,没有独立处置家产的权力,他们要从荣国府的公库里拿钱都需要贾母的同意。清代法律明确规定:“凡同居卑幼,不由尊长,私擅用本家财物者,十两笞二十,每十两加一等,罪止杖一百。”(《大清律例·户律·户役·卑幼私擅用财》)《红楼梦》第七十二回写到,鸳鸯到王熙凤屋里探望她的病情,正好遇到贾琏从外面回来。贾琏跟鸳鸯说了半天好话,央求鸳鸯从贾母那里弄些值钱东西周转一下:

这两日因老太太的千秋,所有的几千两银子都使了。……俗语说,“求人不如求己”。说不得,姐姐担个不是,暂且把老太太查不着的金银家伙偷着搬运出一箱子来,暂押千数两银子支腾过去。不上半年的光景,银子来了,我就赎了交还,断不能叫姐姐落不是。

鸳鸯是贾母最信任的管家丫鬟,她应该拿着贾府银库的钥匙。第七十二回这个细节透露出贾府财政的危机,贾母过了个生日,用了几千两银子,就没有钱周转了。用现在的话来说,贾府此时现金断流了。鸳鸯对贾母十分忠诚,她是不敢私自把财物拿给贾琏夫妇的。但她也很清楚贾府此时的财务状况,知道贾琏夫妇管家有很多难处。这样的话贾琏夫妇是不敢去跟贾母说的,只有和鸳鸯说。鸳鸯也会给贾母汇报真实情况,在征得贾母同意之后再处理。贾府上下都顾面子,不愿意公然讨论入不敷出的现实,只得用权宜之计凑合对付过去。

合族同居共产的大家族,表面上礼节周全一团和气,但各房的人都怀着自己的心事。因为尊长一旦不在就是要分家的,要各自回到自己的小家。《红楼梦》第六十二回写王夫人屋里丢了玫瑰露,贾宝玉和稀泥不想让人受责罚。王熙凤觉得不能宽纵下人,想要严刑拷打王夫人房里的丫鬟们。平儿劝她不要多事:“何苦来操这心!‘得放手时须放手’,什么大不了的事,乐得不施恩呢。依我说,纵在这屋里操上一百分的心,终久咱们是那边屋里去的。没的结些小人仇恨,使人含怨。”平儿把事情说得再清楚不过,王熙凤在荣国府管家是贾母授权的,贾母年事已高,总有一天要撒手西去,到那时贾赦、贾政自然要分家,王熙凤就要回到贾赦房里去,犯不着得罪王夫人房里的人。

贾府的现状和雍正初年财政改革前国家的现状是差不多的,公家财富日渐空虚,各级管事的却都中饱私囊。贾府官中的钱过了个生日就用得差不多了,那贾琏夫妇难道没有私房钱吗?八十回后的《红楼梦》不是曹雪芹所作,但书中最后交代的荣国府的财务状况应该是和原本一致的。荣国府因贾赦犯罪被抄家时,贾琏夫妇历年攒下的私房钱有七八万两银子,都被官府抄走了。荣国府的败落和一个国家陷入危机的道理是一样,各级管事的人都罔顾公益中饱私囊,贾琏夫妇是荣国府总管财务的,他们就是各级小贪污犯的榜样。抄家之时公差在贾琏夫妇房中抄出了两箱房地契和一箱借票,都是违禁取利的。王熙凤放的确实是高利贷,

还收了不少房地产的抵押借贷。

有的债务人可能没有太多偿还能力,会被逼着用房地契来抵押,最后实在还不上,房地产就归债主了。这是清代高利贷的一种常见形式。很多劣绅和大地主以此为手段不断兼并地产,债务人如果无力偿还,就会被逼迫交出地契形成绝卖(不能再赎回)。

康熙年间的权臣徐乾学在其家乡昆山一带强逼小民以地产抵押放债,兼并了很多土地。徐乾学致仕(退休)回乡后,两江总督傅腊塔于康熙三十年(1691)弹劾徐乾学纵容子侄放贷经商,欺凌人民。很多被逼丧失土地的债务人纷纷到总督衙门控告,其中有一个种菜为生的八十岁老人秦旋被徐家逼得背井离乡:

(秦)旋遭昆山县徐府豪奴徐仰田、徐吉甫奉刑部尚书主命,择四方殷实有美产者,即行挜放虎债,剥嚼小民。于康熙七年间,觇旋有肥田壹百伍拾柒亩,栖房贰拾贰间,挜米七十石,假旋代庖领放。旋欲不从,奈何虎威难拂,虑别生波,故权勉受,当年即还白米壹百石。李宁、金甫见证。旋谓七十石之米,而偿其一百,子母已全矣。何期恶心固险,俟至九年十一月十六日,蓦统多凶,驾舡到家,指少利米四十石,二载盘算,共计壹百陆拾石,擒身牢阱,非刑拷逼三昼夜。挽腹亲沈悦公等圈写命田栖房二契,准折共价银贰百零伍两,登时钉田封屋,立逐远迁。

秦旋在康熙七年间被徐家豪奴逼迫,以田地房屋为抵押借贷七十石米。康熙九年,徐家用利滚利的方法算出秦旋还欠徐家一百六十石米,非刑拷打逼迫秦旋写下绝卖文契,折价二百零五两,霸占了秦家田地157亩和22间房,将秦旋全家赶出家门,逼迫其迁居他乡。

徐乾学是康熙初年亲信的宠臣,他和康熙的另一宠臣高士奇都广积财富,两家结为姻亲,互相勾结,权倾一时。时人有民谣说到这两个权贵的财势:“五方宝物归东海(徐乾学号东海),万国金珠贡澹人(高士奇字澹人)。”《红楼梦》开篇的护官符,和这民谣有些相似。王家、贾府的势力,也和这两家有些相似。王熙凤仗着娘家有权有势不怕打官司,放贷取利逼人以房产作抵押,到债务人无力偿还高息时,趁机侵占了不少房产。她从娘家带来的陪房旺儿夫妇就是她的帮凶,遇到这样的事需要出面去做狠人的时候,她不用自己出马,旺儿就能替她去恐吓债务人。

清代法律对于地主豪强用这类高利贷强占人房产是严禁的。“若豪势之人(于违约负债者)不告官司以私债强夺去人孳畜产业者,杖八十(无多取余利,听赠不追)。若估(所夺畜产之)价过本利者,计多余之物(罪有重于杖八十者),坐赃论(罪止杖一百,徒二年)。依(多余之)数追还(主)。”(《大清律例·户律·钱债·违禁取利》)但是法律对于王家、贾府这样的权贵似乎形同虚设,债务人如果不服到衙门去告,衙门是不敢去找贾府和王家讨说法的。王熙凤仗着王家的势力,到衙门打官司就跟到自己后院办事一样。她连杀人的事情都敢做,曾经派旺儿去想办法把尤二姐原配的未婚夫张华干掉,放点高利贷她有什么不敢的。要不是落到抄家,没人会和她理论这些事,贾府里很多人包括贾政也都不太知道,只是抄家才让她这桩事彻底暴露了。

王熙凤徒有一副好脑子和处理事务的才干,她生性贪婪,立身不正,虽然她在荣国府勤勤恳恳做了些修修补补的工作,但她是没有能力挽救这个危亡中的家族的。她除了钱没有别的什么追求,遇到威胁她利益的人心狠手辣,杀人的事都敢干。吴宓先生认为贾府的覆败都是王熙凤一手造成的:“《石头记》写黛宝之情缘,则亦写贾府之历史。贾府王熙凤桀鸷自逞,喜功妄为,聚敛自肥,招尤致谤,群众离心,致贾府有查抄之祸。奸雄弄权,贻害国家,亦犹是也。”在八十回后,王熙凤的结局具体是什么样的无从而知,但开篇的《红楼梦曲》中说她“机关算尽太聪明,反算了卿卿性命”,这意思大约是说王熙凤最后给自己惹来了祸事,送了自己的性命。她放高利贷强夺良民房产,触犯法律,这是贾府在逼死多条人命之外的另一桩重罪。贾府一旦失势,被夺去房产的债务人都会来申冤报仇。就像徐乾学致仕后被不断弹劾一样,最后王家和贾府都会因此受到惩处。

《命若朝霜:〈红楼梦〉里的法律、社会与女性》,柯岚著,大学问|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5年1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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